有限合伙企業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構成,普通合伙人對合作經營企業債權債務無盡法律責任。有限合伙企業由二個之上五十個下列合伙人設立;可是,法律法規另有要求的以外,有限合伙企業最少理應有一個普通合伙人。文中對于有限合伙企業詳細介紹:有限合伙企業如何注冊,申請注冊的標準。
有限合伙企業申請注冊規定:
1、有限合伙企業由兩個之上50個下列合伙人設立;可是,法律法規另有要求的以外。
2、有限合伙企業最少理應有一個普通合伙人和一個有限合伙人。有限合伙企業僅存有限合伙人的,理應散伙;有限合伙企業僅存普通合伙人的,理應變為普通合伙企業。
3、國有獨資企業、國有制企業、上市企業及其服務性的機關事業單位、社團組織不可變成普通合伙人,能夠變成有限合伙人。
4、有限合伙人可以用貸幣、商品、專利權、土地使用權證或是別的財產權作價出資,有限合伙人不可以勞務公司注資。
有限合伙企業申請注冊的標準
設立有限合伙企業,理應具有下述標準:
1、有限合伙企業由二個之上五十個下列合伙人設立,可是,法律法規另有要求的以外;
2、有限合伙企業最少理應有一個普通合伙人;
3、有限合伙企業名字中理應標出“有限合伙”字眼;
4、有限合伙人可以用貸幣、商品、專利權、土地使用權證或是別的財產權作價出資
5、有限合伙人不可以勞務公司注資;
6、有限合伙人理應依照合伙協議的承諾按時全額交納注資;未按時全額交納的,理應擔負補交責任,并對別的合伙人擔負合同違約責任;
7、有限合伙企業備案事宜中理應注明有限合伙人的名字或是名字及認繳出資額的注資金額;
8、有限合伙企業由普通合伙人實行合作經營事務管理。實行事務管理合伙人能夠規定在合伙協議中明確實行事務管理的酬勞及酬勞獲取方法;
9、有限合伙人不實行合作經營事務管理,不可對外開放意味著有限合伙企業。
有限合伙企業總數限制:
《合伙企業法》要求,有限合伙企業由2個之上50個下列合伙人設立;可是,法律法規另有要求的以外。有限合伙企業最少理應有一個普通合伙人。依照要求,普通合伙人、法定代表人和其他組織能夠按照法律法規設立有限合伙企業,但國有獨資企業、國有制企業、上市企業及其服務性的機關事業單位、社團組織不可變成有限合伙企業的普通合伙人。有限合伙企業僅存有限合伙人的,理應散伙;有限合伙企業僅存普通合伙人的,理應變為普通合伙企業。